前排死機...點知裝完部機後又上唔到網... 悶得濟拎書睇...其中一本唔錯既,無聊得濟將佢打入電腦,當練打字=v= 可惜未打晒~~~慢慢打~~ XD 他約我去迪士尼 第一章:作家與歌星的交叉點 煙花在城堡上空倏地綻放了開來,照亮兩個少年男女的臉龐。 文雄和明慧並肩坐在長椅上,靜靜地欣賞著這幅美麗的畫面。 在夜空這張巨大而漆黑的畫布上,煙花不斷變化著形狀和顔色,組合出各種各樣壯觀的圖案。 「嘩,那是米奇呀!」一個大煙花和兩個小煙花衝上夜空,拼成了米奇的頭像,逗得明慧開懷地笑了起來。 文雄望向明慧,情深款款,視線良久都沒有移開。 明慧將視線從煙花綻放處收了回來,一轉臉,和文雄四目相投,她圓圓的臉蛋馬上飛出一片紅霞。 她連忙害羞地偏過頭去。 文雄一把抓住了她的手。 「我喜歡你。」文雄喃喃地說,像喝醉了酒似的,「對不起昨天我竟然在父母面前拒絕了你。但那絕對不是我的真心話。你知道的,只是因為父母的反對,我才被迫講出那種絕情的話來。撫心自問,我是愛你的,我心裏只有你一個!」 明慧怔怔地望著文雄,臉色變得越來越黯淡。 半晌,她掙脫了他的手。 「還是算了,我與你,根本就是兩個不同世界的人!」她語帶哭音地說道,「你,屬於上流社會,而我,只是普通人家的女兒。你是一條生活在汪洋大海中的高貴的神仙魚,而我,只不過是小湖中的一隻小蝦。即使我勉強與你在一起,也會因為不適應環境而淹死。你父母說得對,我...我高攀不起你。」 「明慧!」文雄心痛地一把將她摟在懷裏。 「那...那我們可以私奔呀!」望著明慧的臉說,「離開我的家,永遠地離開我的家,過我們自己的生活!我願意陪你生活在淡水之中。」 「私奔?」明慧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「可能嗎?你能放棄你的家庭嗎?你能放棄上流社會那種高貴的生活嗎?」 文雄很堅決地點著,接著,他從衣袋裏取出一枚銀戒指。 「這、這是...」 「愛一個人,與身分或金錢一點關係都沒有。我寧願將廉價的銀戒指戴在自己真正愛的人手上,也不願意將名貴的鑽戒戴在其他人手上。所以...」 文雄緩緩地把銀戒指套在明慧的無名指上。 「你願意做我的『銀戒指情人』嗎?」他問。 「文雄!」明慧流下了感動的眼淚,她用力地點了點頭。 「明慧!」 「文雄!」 他們深情地對望著。 「明慧!」 「文雄!」 ...... 停停停停停! 這是什麼爛劇情?就連本小姐──寫這段文家的人,都快要受不住而口吐白沬了! 要是我不按著鍵盤上的Backspace鍵,把以上這些老套兼垃圾的劇情統統刪個乾淨的話,恐怕連我也不會原諒自己吧... 去!去去去!直至電腦屏幕上的所有文被刪得只剩下白茫茫一片後,我才長長地吁出一口氣,然後頹然地癱坐在椅子上。 看來又得回到起點。 已經整整五天啦,對於出版社特別約我寫的這本書,我竟然還一點頭緒也沒有,連個像樣的劇情梗概也想不出來。 真是糟榚透了! 要知道,本小姐可是芳名遠播、人稱「愛情小說公主」的後現代實力派超美少女愛情作家... 萬萬沒想到,我竟然會栽在這麼一個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命題上。 「他約我去迪士尼。」我自言自語道。 沒錯,事情就是綠起那首膾炙人口的歌曲──〈他約我去迪士尼〉。 本來寂寂無名的可愛少女陳曉琪,將自己自彈自唱的歌曲〈他約我去迪士尼〉上傳到網上任人下載,結果這首歌立即便竄紅了起來,唱到街知巷聞,唱到無數擁戴者拜倒在可愛少女的石榴裙下。於是,陳曉琪自然而然地得到了唱片公司的賞識,於是便有了今年十一月中推出她的第一張專輯的計劃... 呃,本來呢,這些事和本小姐風馬牛不相及,她唱她的歌,我寫我的書,我們就像兩條平行的直線,各有各精彩。但是,這兩條直線的一頭就這麼淘氣地向裏歪了幾歪,竟令兩條直線有了交叉點。 就在五天前... 「鈴...」 「喂?是瀟瀟嗎?」我拎起話筒,聽出是出版社編輯吳小姐的聲音。 「嗯...」 「有緊要事找你!你有沒有聽過一首歌叫〈他約我去迪士尼〉?唱這首歌的歌手名叫陳曉琪。 「有...」 「那就好啦!我們出版社最近有個新計劃,決定配合陳曉琪的新專輯推出,出版一本書名叫〈他約我去迪士尼〉的小說。我們和陳曉琪的經理人已經達成共識,到時會舉辦多項大型推廣活動...」 「那...」 「哈哈,別裝傻啦。這本書的作者當然就是你啦,待會兒我把那歌詞和創作理念寄到你的電子郵箱裏。記著,下月中旨就要交稿啦。」 「但...」 不用擔心啦,我相信你是能辦得到的。就是要注意兩個元素:第一,故事的場景發生在香港迪士尼樂園。第二,是一個感人的浪漫愛情故事,就是這樣,只要遵守這些原則,故事隨便你怎樣寫都可以。」 「這...」 「別猶豫了,這個機會難得!而且你最擅長的,就是寫這種美麗的話式愛情故事啦,忘記你上一本小說〈戀愛真人Show〉了嗎?啊──鬥氣冤家的男女主角,偏偏就因為一個真人Show節目而走在一起,還得假扮成一對愛得天翻地覆的情侶。你把男女主角人前恩愛,人後鬥氣的那種心理,以及由恨而愛的感情變化,描寫得絲絲入扣、入木三分、精彩絕倫、前無古人、後無...」 「呃...」 「噢,對不起,離題了。總之,我相信〈他約我去迪士尼〉這首好聽的歌曲,會誘發你的寫作靈感,你能用這個題目,寫出一本感人的愛情小說來。記住,五萬字左右。好啦,就這樣,拜拜!」 「喂...」 對方「啪」地把電話掛上了。 好一個快人快語的吳大編輯! 就這樣,我在僅僅回答了七個不連貫的字的情況下,便糊裏糊塗地接下了一本書的稿約。 很有點被架著綁著強迫著上花轎嫁人的感覺。 不過呢,吳小姐恐怕是高估我這個小妮子了。 事到如今,美女作家端坐在書桌面前,面對著一個連香濃的卡帕奇諾、簡約的iMac電腦、豐富的參考資料都解決不了的現實問題:我寫不出來! 五天來,各種各樣的劇情和橋段我都想過了。 老套的、造作的、無聊的、怪誕的、沒重點的...當我把那些構思都一一剔除後,腦中便什麼都沒剩下了。 「他約我去迪士尼」──其實這個主題要寫成小說,應該簡單得很吧。不就是「迪士尼」+「愛情故事」嘛... 隨便寫個故事,應付交功課,其實也不太難,但本小姐不習這樣‧雖不至要達到「語不驚人誓不休」之崇高境界,但至少要過得自己這一關。 作為這本小說的主要背景元素,香港迪士尼樂園在整個劇情中,必須要有舉足輕重的地位。如果純粹描寫男主角約女主角去迪士尼遊玩,迪士尼僅慬是作為故事發生的地點,那無異是在一篇記敍文裏加些愛情元素而已。 這可遠遠算不上是一個好構思。 但好構思卻真的令人頭痛。 不行,得找一個人來幫忙! 於是我站起來,儀態萬千地伸了個懶腰,然後拿起了電話話筒。 嘟...嘟... 電話那頭傳來有節奏的響鈴,隨著「啪」的一聲,一把懶洋洋加不耐煩的嬌憨聲音從話筒中傳出。 「『芳雨』大小姐!找我有何貴幹?」我的好友兼合作伙伴──鄭允芝小姐沒好氣地說,「這麼久都沒找我,還以為你名成利就之後,便將對朋友的思念都拋到外太空了...」 『芳雨』是我的筆名(本小姐的真名是林瀟瀟,順便提一下)嚴格來說,這個筆名也是鄭允芝小妹妺給我取的。她說瀟瀟可形容下雨狀,而林瀟瀟下的雨是香的,所以就成了「芳雨」。 鄭允芝的年齡比我小一年,所以被我以小妹妹稱之。 不過千萬不要小看她。此人最擅長天馬行空作故事,無論是論構思,論創意,論文筆,論細節描寫,還是論創作熱誠,都絕對不在本小姐之下。 只不過呢,可能是運氣不佳吧,至今未有「伯樂」賞識她這匹千里馬。她寫的東西送出後,總是石沉大海,連封退稿信都沒收過。所以,直到今時今日,她不但從沒出版過任何書籍,甚至連在報紙副刊上發一小篇頭腐塊文章也沒試過。因此我也常替她惋惜。 她常常自我安慰,自己是一個從來沒發表過任何小說的「小說家」。 「這樣說對我不公平哦!」我笑著反駁,「我不找你,你不懂得找我嗎?我又不是那種連朋友電話都拒接的絕情之人。」 「哼,人家忙嘛,要上班。不像你那麼幸褔,天天躲在家中,做SOHO女作家,不亦樂乎...」 我經常開笑說,我和她的命運對掉了。 我們在大學時是宿舍同房關係,她讀中文系,我讀MBA。她的志願是做作家,我的志願是做Office Lady。 那時鄭允芝寫過好些中長篇小說,每次都把初稿給我看,我讀著讀著,也就對寫作有了興趣。於是索性也跟她一樣,搖起了筆桿子... 畢業之後,我做了作家,鄭允芝卻成了Office Lady。 真應驗了那句──有心栽花花不發,無心插柳柳成蔭,世事難料啊! 不過,即使是現在,每當本小姐在寫作過程中有什麼想不通的地方時,都會找這個小妹妹,聽聽她的專業意見,並一起「腦力激洫」一番。所以,她除了是我的好友外,也是我「業務」上的合作伙伴。 這時,「合作伙伴」說話了:「好啦,星期日一大早找我,是不是有什麼事想找我幫忙?」 「果然是冰雪聰明,事情是這樣的...」 接下來的對話可以省略不寫,反正就是一個美少女作家糊裏糊塗地接受了約稿,要寫一本叫做〈他約我去迪士尼〉的書,但在構思故事情節時卻史無前例地不幸觸礁了。 「命題作文,挺有挑戰性吶,那你有什麼想法?」鄭允芝問。 於是我將本書開頭的那段「文雄」與「明慧」的想法告訴了她... 其實我已經作好心理準備,預料她會來上一金冷嘲熱諷,但沒想到,她沒有說任何一個字,卻突如其來地爆發出一可遏止的狂笑。 我甚至還聽見了「咚」的一聲,聽上去似乎是她從牀上掉下來的響聲。 「哎唷...哈哈哈哈哈...對不起,你是不是看韓劇看得太多啦。」 「喂,請尊重一下我好不好。再說我又沒打算真的採用這個構思,那只是一個想法而已!」我無奈地歎息,「唉,只有不到一個月的寫作時間啦,快打救我吧,大師。」 「咳嗯...」鄭允芝終於止住了笑,「這個命題的確有點難度,讓我想一想...迪士尼樂園在小說中是一個必不可少的背景要素,也與男女主角有莫大關係。或許你可以這樣安排...」 她刻意地停頓了一下。 「男女主角,都是迪士尼樂園裏的員工。」 「迪士尼的員工?」 我倒沒這樣想過。 「如果這樣安排的話,無論男女主角之間發生什麼事情,場景都會圍繞著迪士尼樂園,那麼故事與迪士尼的關係就順理成章啦。」鄭允芝說。 「的確是個好主意嘛。」我稱讚道。 「謝謝,這樣我算是完成任務了。拜拜!」 「啊,等等,問題還是想解決...」 「喂喂喂,芳雨大小姐,你不會是想我連劇情也幫你想出來?這也太貪心了,你自己看著辦吧。」 「我不是這個意思。」我忙說道。 沒錯,如果把男女主角安排成為迪士尼樂園的員工,就不用擔心故事和迪士尼無關了。不過這個方法產生的問題可比解決的還多。 直接說最大的難處吧:我根本就不知道迪士尼的員工是幹些什麼的,所謂夏蟲不能語冰,單靠想像力的話,不可能作出正確的描寫。 我把我的想法告訴了鄭允芝。 「啊呀,這倒是個問題喲,」她用事不關己的口吻說,「嗯,你不會碰巧認識樂園裏的人吧。」 「怎麼可能!」 「那就算了員,忘了我的提議吧,其實我覺得文雄與明慧那個構思嘛,其實也...也OK吧,應付過去就算啦。」 「我不要!」 「那又有什麼辦法呢?除非你本身就是迪士尼的員工...」 我相信鄭允芝小妹妹這樣講,只是說說而已。 但她的話卻提醒了我。 接著我手指相扣,發出「得」的一聲。 「也不是完全沒有可能嘛...」 「啊?」 我試著將突如其來的靈感告訴鄭允芝:「據搜集的資料得知,香港迪士尼樂園正在公開招聘各類人才。只需要經歷幾天的簡單培訓,就可以成為迪士尼的員工!只要我混進去,工作一、兩個星期,找尋到創作靈感之後,就全身而退,這不就萬事大吉了?」 電話那頭沈默了半天。 我明白,這是一個挺瘋狂的想法。 但似乎是個好點子。 「你不是認真的吧?」鄭允芝終於問。 「這辦法不可行?」 「也不是不可行...只是迪士尼不一定會聘用你吧。」 「胡說,我可是MBA出身,管理學、經濟學、金融、財務、法律樣樣精通,兼且美貌與智慧並重。想要在後勤部當個Assistant之類應該沒問題吧。」 接著我開始幻想── 人氣急升的超級美少女作家,為了體驗自己小說中角色的生活,竟然親自混入迪士尼充當員工,以獲取參考資料和靈感。其對寫作的執著和認真,一時間成為眾多讀者和傾慕者流傳的佳話,她的事跡將永留後世,國際文學藝術界對此津津樂道,甚至...正當我伸手要接受諾貝爾文學獎証書時,「啊嗯──」電話那頭的鄭允芝打了個很響的呵欠,讓我的玩神重新歸位。 「你喜歡怎樣就怎樣吧!日後遇上麻煩時,不要怨我沒阻止你就是了。」 「什麼麻煩?」 「類似說,因為找資料找得太過熱心,被人當商業間諜抓起來了。」 「大吉利是!」 「好啦不跟你談下去啦。難得今天是星期日,不睡到中午十二點對不起自己的皮膚,收線,拜拜。」 「喂喂喂...」 我抗議也沒有用,那邊已經掛上了電話。 哼,真是「夠」朋友啊,上次我為了幫她換齊某快餐店限量換購的一套六款卡通公仔,足足吃了五個星期漢堡包加薯條...現在她竟然連陪我多說幾分鐘電話也不幹,只顧著自己睡大覺。 算了,下次再教訓她。 不管怎樣,「美少女作家迪士尼袐密潛入計劃」就這麼誕生了。 |